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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殺人·萬聖節

「萬聖節的前世今生」

凜冬將至。這裡是愛爾蘭島(Ireland),是位於歐洲西北海岸的島嶼,以面積計算為歐洲第三大島。提起愛爾蘭,我們一般會想起愛爾蘭人濃重的口音,裝潢富有特色的小酒吧,和永遠飲不完的威士忌。但可惜你現在不會看到這些東西,因為這裡是2000年前的愛爾蘭島。那時大自然對於人類來就還是個非常不友善的地方(這種情況直到人類反過來強姦它為止)。
由於愛爾蘭四面環海,西臨大西洋,東望愛爾蘭海,所以即使它為溫帶海洋性氣候,但天氣仍然變幻莫測。再加上其獨特的地理環境,內陸是平原農地,西岸則滿佈懸崖丘陵,使得這裡就像J.R.R.托爾金筆下的「中土大陸」般,仙境和魔域混在一起。


當時居住在那裡的是凱爾特人(The Celts)。他們的種群很大,除了愛爾蘭島,大不列顛島以至法國北部都可以找到他們的蹤影。這天是格里曆(公曆)10月31日,但對於凱爾特人來說,這已經是一年的結束,夏天漸漸消逝,寒冬即將降臨。牧人也會把畜牧由從牧場帶回來,準備在冬天時屠宰。
或者你會問一個連負5度也不過的冬天可以怎樣可怕?但對於古代人來說,死亡和冬天就像一對密不可分的連體嬰,一個噴嚏已經是死亡的先兆;夏天的儲糧未必能捱過冬天;冬天發生的臨盆也很難有母子平安的結果。
冬天對於凱爾特人來說真的異常可怕,以至他們認為在夏冬交替之際,人界和靈界的界線也會變得模糊。那一天,先人將由墓地復活過來,亡靈也會四處遊走。那些好的先人靈魂,凱爾特人會在家中設置宴會歡迎他們;那些壞的亡靈,牧師德魯伊(Druids)則會架起象徵清洗的火篝,以阻止它們湧入村莊並驅逐到野外。村民也會打扮成巫師、鬼怪或人骨去嚇走惡靈。
於是,這個名為薩溫節(Samhain)的節日就這樣一直在凱爾特人間流傳。直到後來羅馬帝國入侵,羅馬人把薩溫節和他們農耕之神波莫納(Pomona)的豐收節結在一起,黑色和橙色(死亡和收成)也成為萬聖節的傳統顏色。
再之後基督教崛起,掌權的教會為了維護"神聖"同時,又不想惹怒大多新加入的異教遊牧民,於是把豐收節化民移俗到11月2日的諸聖節(All Hallows Day),又把10月31日改成諸聖節前夕(All Allows Eve),簡稱萬聖節(Halloween)。
簡單來說,萬聖節的原型是凱爾特人的薩溫節,但隨著時代變遷,它逐漸加入了其他宗教的元素,才形成今時今日的萬聖節,當中如南瓜燈籠、吃蘋果也各自有典故。
但另一方面,亦有民俗學者指出凱爾特人只用口述記錄歷史,很易產生風俗錯誤和信仰分歧(例如很多人誤解薩溫是死亡之神的意思,實際卻指季節轉變),因此沒有人能100%確定薩溫節和當代萬聖節的關係⋯⋯
但說穿了,誰人會在意這些鬼東西呢?


歡迎來到二十一世紀!這個屬於消費主義的年代。自愛爾蘭人在上世紀把萬聖節傳入美國後,萬聖節就來了個徹底大翻新,沒有亡靈,也沒有聖人,只剩下狂歡和狂歡(忘記那些在這天偷偷進行活祭的撒旦教徒吧)。
根據統計,萬聖節好一段時間是美國年度消費額第二大的節日,全年亦有超過25%糖果和50%南瓜是在萬聖節期間被購買。萬聖節當晚,扮成各種鬼怪的小孩逐門逐戶按門鈴討糖果,或擠在沙發一起看恐怖片。大人同樣也會悉心打扮,在酒吧夜店載歌載舞,或到朋友家開派對。商場、主題樂園、甚至線上遊戲也趁機推出各種萬聖節主題活動。
小編不是想對大家說「我們應該復興傳統薩溫節」這些鬼話。作為一個享樂主義者,小編一向很享受在萬聖節到蘭桂坊狂歡,也很喜歡在萬聖節煲恐怖片。小編只想問一個問題:究竟「恐怖」是否真的從萬聖節完全消失?究竟在每張面具的背後,每間鬼屋的角落,是否真的再沒有妖精鬼怪?究竟萬聖節是否再沒有恐怖的事情發生?
答案當然不是啦。

「它們就這樣跳著舞,直到⋯」

以下內容改編民俗學者Dr. Bob Curran的著作「Dark Fairies (黑色精靈)」:
約翰和強尼是一對難兄難弟。他們從小住在同一個偏僻小鎮裡,上同一間山區小學,把同一堆妹子。就在某年的萬聖節晚上,約翰和強尼百無聊賴地留在家中。約翰於是提議他們倆走到鄰近的大城鎮找樂子。因為他們的小鎮實在太小了,萬聖節在這裡幾乎沒有任何氣氛可言,大城鎮則有很多的酒吧和派對,這簡直是天堂和地獄的分別。
他們的小鎮距離大城鎮只有數公里,步行只需大約兩小時,但要穿過大片森林。對於在山區長大的男孩來說,摸黑走過這段山路絕對不是難事,沒有害怕的理由。但當他們走到大城鎮的近郊區時,卻發現熟悉的山路旁邊多了一間燈火通明的小木屋。那段山路他們平日時常經過,但從來沒有見過這棟房子。但他們又仔細一想,其實在這個年代,要一星期內建造這樣的小木房又不是太難。
在好奇心驅使下,約翰和強尼決定上前暼一暼。小木屋興建在一顆大松樹的旁邊。木屋由深黑色的松木建成,柔和燈光由窗戶透出,屋內傳出歡樂的歌舞談笑聲。
仿佛事先已經預知他們的來訪,當他們走近木屋時,屋子的主人已經站在門口等待他們。屋子的主人是一個身形姣好的金髮美女,白皙的皮膚,明亮的眼睛,但耳朵有黠不符合比例地大。
那名金髮美女操一口古老的蘇格蘭口音,邀請他們進入房子,和她的朋友一起慶祝萬聖節。她看見兩名男孩猶豫不決的樣子,便把木門緩緩打開,讓他們一瞧屋內的情況。
屋子裡頭裝潢簡單,沒有任何萬聖節裝飾,只有一些木頭傢俱,還有一個暖爐,聖誕老人爬煙囪的那一種火爐。屋內的人數不多不少,大約8,9個,全部和他們年齡相若。他們圍住暖爐,有的飲啤酒,有的彈結他,有的唱歌跳舞,一副和樂融融的樣子。
兩個男孩目不轉睛地望著屋內的派對,眼神充滿好奇和羨慕。那個女主人見狀便拿出兩杯啤酒,啤酒用木杯載著,很古色古香的樣子。她再次開腔邀請他們進來。不知道原因何在,但強尼對屋內的派對,以至整棟木屋,甚至包括女主人在內,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厭惡感,覺得那個女主人好像是一個狡猾的商人,在那假惺惺的笑容背後藏著不軌的企圖。
正當強尼想開口拒絕時,一向貪玩的約翰已經接過女主人手上的酒杯來,並準備走入木屋。強尼立即喝止住約翰,約翰一臉茫然地望著他,不明白他為什麼這樣做。強尼不知怎樣表達內心的不安,一顆大蘋果堵住了喉嚨,說不出話來,女主人則站在一旁饒富興味地望著他們。
最後,強尼只能吞吐地說:「我不想進去。」
「那麼你先自己回家,我明天會自己回家了。」約翰明快回答,語調冷漠。
畢竟他們倆是出生入死的好伙伴,這個答案未免太傷人了。但強尼不想在這裡和他吵架,因為他內心的不安感愈來愈強烈,恐懼像毛毛蟲般在他的皮膚蠕動。強尼篤定這棟房子背後一定埋伏了什麼,可能是一隻吃人靈魂的怪物﹖還是以收集人類器官為樂的變態殺手﹖但真相不太重要,因為他只想趕快逃離這裡。
強尼含糊地和約翰道別後便轉身走人。臨走前他回頭一望那棟房子,由窗戶暼見彼得已經在裡頭,和那些人載歌載舞了。傑克心頭一酸,匆匆地跑走了。
第二朝,約翰的母親打電話給強尼,說約翰昨晚沒有回家。強尼起初不以為然,但當他回想起昨晚那棟房子散發出那種不祥的氣息時,便開始擔心起來。他立即沿著昨晚的山路奔跑,想用最快的速度趕到那棟房子。
是那棟房子,是那棟該死的房子吃了你的朋友。強尼在路途上奔跑時,內心一把頑皮的聲音不斷地說。
就好像所有的恐怖故事,直覺永遠有超乎常理的準確性。當他回到昨晚的位置時,發現原本房子的位置空空如也,整棟房子在一夜之間離奇地憑空清失﹗
強尼眼睜睜地望著鮮花蔓生的草皮,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跪在地上,抓起草皮上的泥土,驚訝地發現泥土是如此堅實,不要說興建房子,甚至連露營的痕跡也沒有。
他的心跳得怦怦直跳,額頭滲出汗水,努力讓自己放鬆下來,說服自己可能記錯位置,那時候天昏地暗,房子可能其實在山路的另一邊,但那顆大松樹又如果解釋呢﹖
強尼開始沿著山路不斷來回奔跑,找不到,之後再跑回村莊,動員更加多的人參加搜索,但都沒有找到那棟房子,仿佛那棟房子不曾存在過。自此之後,約翰便和那棟木屋一起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直到下一年的萬聖節。
自從摯友失蹤後,強尼便一直過著形單影隻的生活,內疚和痛苦像影子般長期跟隨著他。
時光悄悄流逝,很快便到了下一年的萬聖節。那一晚,強尼毅然決定再次踏上那段山路。他對家人撒謊說他想獨自去大城鎮找樂子。然而,他知道真正原因沒有那麼簡單:他有一股莫名其妙的衝動,驅使他今天非去那裡走一躺不可。
他再次隻身走過那段幽暗的山路,內心充滿恐懼和不安。雖然他平日都有經過這段山路,但今晚山路卻好像分外陰氣森森。彼得失蹤的陰影仿佛在今天萬聖節晚上變得更加強大,更加折騰,更加邪惡。
當傑克走到那顆大松榭時,冰刀一樣的恐懼迅速插進入他的心臟,血液瞬間凍結。
那棟像幽靈般的木屋再次出現在大松樹的旁邊,仍然是深棕色的外牆,屋內仍然傳出歡樂的歌舞聲。傑克的心扑通扑通地狂跳,「不可能」是他腦海唯一有的想法。
這一次,那名妖艷的女主人沒有出來迎接他。強尼決定蹲在草地上,一步一步靠近那棟木屋,他下定決定非弄清楚事情的始未不可。他繞到木屋的後面,揀選最不顯眼的一扇窗,把頭微微探入,窺探屋內的情況。
屋內的情況和上年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8,9個年輕人圍住暖爐,吃喝玩樂,載歌載舞,仿佛只是一個尋常的派對。但最讓強尼吃驚的是,約翰也在派對其中﹗時光仿佛在屋內停止流逝,約翰的樣子沒有任何改變,甚至還是穿著上年那一件牛皮褸。傻瓜般的笑容仍然掛在他的臉上,好像他才剛剛參加了派對,而不是被人囚禁了一年有多。
那名女主人站在火爐的旁邊,當強尼看見她的真實容貌時,不禁倒抽了一口氣。那名女主人微微低頭望著火焰,在火光之下,她的真實容貌一覽無遺。她的頭上長了兩隻山羊般的彎角,兩隻耳朵像扇貝那麼大,那麼畸形。她的嘴巴像狼狗般凸出,露出破爛不堪的牙齒,她的皮膚覆蓋一層濃厚烏黑的毛髮,仿佛是妖精的化身和惡魔的轉身。
雖然裡頭的環境很歡樂,但知道這種的歡樂是虛假,和女主人的樣貌一樣不可靠。
強尼摀住自己的嘴巴不讓自己尖叫出來,但他依靠的木牆突然凹陷下去,發出刺耳的吱一聲。強尼立即恐慌得像受驚的小鹿,嚇得踉蹌後退。臨走前他住內窗內一暼,屋裡的人仿佛沒有聽到任何聲響,仍然陶醉在派對中,除了….
那名女主人。
她,或者它,猛然抬起頭來,血紅色的眼睛貪婪地瞪著他,尖長的嘴巴露出猙獰的笑容,一副齙牙咧齒,如饑似渴的樣子。強尼終於忍不住尖叫了出來,拔腿狂奔,直到他到達城鎮的大街時,才頹然地軟癱在行人道上。
之後每年萬聖節晚上,強尼都會攜帶望遠鏡,來到大松樹旁邊。他不敢再進入木屋,只遠遠地窺探那棟房子,探訪一下他的老朋友,望著他那永不衰老的身體,在這個不會完結的派對內,愉快地跳著舞,直到…..
永遠。
以上只是傳說其中一個版本,同樣的萬聖節傳說還有很多很多,約翰和強尼亦都不是既定名字。然而,無論那一個版本都會符合以下的公式:兩名路人在熟悉的街道見到一座不曾見過的細小建築物,可能是街角酒吧、小帳篷或木屋等。接著建築物的主人會走出來,通常都是美貌動人的俊男美女,熱情地邀請他們加入裡頭的派對。最後一人拒絕誘惑成功逃出來,另一人則永遠留在"派對"中。
但是,究竟那棟神秘建築物的「主人」是什麼來?惡魔?鬼魂?還是吸血鬼?
答案是「精靈(fairy)」。
根據凱爾特傳說,10月31日靈界之門打開時,鬼魂並不是唯一來到人間的東西,還有種叫Aos Sí的神秘生物也會一起上來。


Aos Sí 類似我們現代人口中"精靈"或"仙女":外表美麗、擁有法力、長生不老、不時會拐走人類。Aos Sí 的存在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它們居住在地底,一塊類似「地底版中土大陸」的仙境裡;第二種則是它們無處不在,無論樹木、河流或是岩石都有它們的身影。
然而在凱爾特人信仰中,Aos Sí 對於人類來說並不一定是友善的存在,雖則有Aos Sí 幫助人類的事例,但捉弄路人或拐走婦懦更似乎是它們的常態,再加上我們和Aos Sí 的聯繫在萬聖節特別強,Aos Sí 在那晚更容易地進入我們的世界(你可以想像兩個時空重疊起來),以至於部分德魯伊會趁薩溫節晚上進行祭祀來安撫附近的Aos Sí ,避免災禍,或向它們尋求指示如何在寒冬中過活。
所以當我們再次審視約翰和強尼的經歷時,便驚訝地發現傳說裡頭的"派對女主人"和人們對Aos Sí的描述異常地匹配,究竟是傳說至古便流傳下來?創作傳說的人對凱爾特人信仰瞭如指掌?抑或真的有精靈在萬聖節出沒拐人呢?
或者「精靈在萬聖節出沒拐人」這個念頭對於你來說太不可思議,單憑一個匿名的傳說並不足以說服你,況且小編也找不到萬聖節精靈拐人的近代案件。但如果我們放遠目光,把範圍拉闊,便會發現精靈拐人事件並不稀有,當中比較經典的莫過如「1692年柯克牧師案」。
根據歷史記載,羅伯特·柯克牧師(Robert Kirk )生於1644年蘇格蘭,長大於一個神職家庭,求學時期鑽研神學,成年後於阿伯弗利(Aberfoyle)擔任牧師。雖說柯克是一名牧師,甚至稱得上成功,曾經幫手翻譯聖經做蘇格蘭土語,但他的興趣⋯卻有點奇怪。
有違於牧師身份,柯克是一名超自然愛好者,熱衷於研究精靈鬼魂、古老神話、民間傳說。他對超自然事件的狂熱驅使他用了數年時間蒐集蘇格蘭所有怪力亂神事件(不要忘記他同一時間還在做牧師的工作),更把它們編製成巨著《農牧神和精靈的秘密聯邦(The Secret Commonwealth of Elves Fauns and Fairies)》(現在Amazon還可以買)。


不難想像當時教會把柯克的書列為禁書,直到1815年才正式出版。但或者最讓當時教會在意的不是書本的內容,而是傳言中柯克牧師的"寫作過程"。
柯克牧師曾經向友人透露,他書本很多故事都是他每朝早在遁山(Doon Hill)散步時,路上遇到的"小矮人"對他說。他還表示有時候躺在遁山的草原沈思時,會聽到精靈在耳邊細語,細訴它們的故事。到這裡你們都明白,教會沒有把柯克活活燒死已經是仁愛的表現。
縱使如此,柯克的生命也沒有持續多久。在柯克寫完《秘密聯邦》後剛好一年,他被村民發現躺在遁山的草原上,失去意識並變成植物人。事發後村民已經謠傳柯克是被精靈拉走,靈魂被困在精靈國。然而這只是故事的開端。
柯克失蹤之時,他的妻子剛好接近臨盆。當天晚上,柯克的表弟格雷厄姆(Graham)發夢見到柯克。柯克說他被精靈困在異空間,唯一解救方法是他會出現在兒子的受洗禮,然後格雷厄姆那時必須把鐵刀扔到他身上,解除精靈施在他身上的咒語,靈魂才能回到身軀。
可惜的是,格雷厄姆一直沒有認真看待柯克的報夢,所以到柯克的鬼魂真的出現在受洗禮時,格雷厄姆嚇得把鐵刀扔彎了,柯克的鬼魂也立即被精靈帶走,自此便再沒出現過。柯克的肉身也在同一天被診斷死亡。
所以當大家在萬聖節晚上逛街時,不妨留意一下街道上有沒有從未見過的小店,又或者有沒有過於熱情的陌生人前來和你搭訕。如果有的話,你們要份外小心一點,因為他們可能都是萬聖節的精靈來呢⋯
但老實說,即使他們真的是人,其實你也沒有安全太多。

「如果給的是毒藥,你們還會搗蛋嗎?」

萬聖節是否一個犯罪率特別高的節日?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統計,發生在萬聖節的犯罪並不特別猖狂,唯一比其他節日發生得多的罪行是「危險駕駛而引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當街上擠滿玩Trick or treat的小孩,和由狂歡派對走出來的醉酒司機時,多小孩比車撞倒聽起來還頗合理。
但這又代表在萬聖節發生的罪惡都不恐怖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當隨街都是戴著嘩鬼面具的陌生人時,發生的罪惡也變得份外恐怖。在一場Trick or treat的遊戲中,究竟是開門給陌生人的人的處境危險些?或是從陌生人中手上接過糖果的小孩危險些?抑或兩方也會遭遇恐怖的事情呢?
每逢臨近萬聖節,無論是報紙或是留言板,都會有人紛紛跳出來警告家長要小心孩子在玩Trick or treat時收集回來的糖果,因為裡頭可能混入多種危險品,例如刀片、迷姦水、毒藥、強酸。
類似的警告聽起來還頗合理,連小編也覺得有需要擔心,美國的家長更發慌得爭相購買小型金屬探測器、驗毒劑,或索性禁止小孩出門。
然而根據媒體記載,數十年發生在Trick or treat的血案其實只有大約數百宗,真的有變態漢在糖果中加入毒藥的更加廖廖可數(但同一時間,性侵案數字趨向平穩)。


比較印象深刻的案件發生在1974年,身為人父的 Ronald 為了騙取保險金,把高濃度氰化物注射入數條吸管糖內,再放入兒子們的糖果藍讓他們吃下。他的8歲兒子Timothy O’Bryan當場中毒抽筋死亡,另外數個兒子沒有吃糖果而僥倖逃過一劫。 最讓人心寒的地方是,Ronald向警方承認按照他原來的計劃,他會再在城鎮中繼續派放毒糖果,殺掉多好幾個小孩來遮掩事件。



另一宗著名血案發生在1973年,戀童癖者Gerald Turner趁女友Penn探娘家時,姦殺掉一個前來拿糖的九歲小女孩Lisa French。據說當時身穿流氓裝的Lisa French來到Turner家時,Turner用糖果誘惑她上房,並飛快地在女友的床上把她姦殺,之後再把屍體藏在床下。可憐的Penn直到9個月後才知道睡在屍體上好一段時間呢。
所以當小編在搜集資料時,也不禁納悶發生在萬聖節的案件為什麼那麼少。但就在此時,小編突然回想起數幾年一個來自美國的交流生一句話:「為什麼你們香港的傳媒那麼大驚小怪?只是一個孩子把父母的頭斬下來就上頭條?如果是在美國,恐怕連前數頁也去不到呢!」
或者美國傳媒對「恐怖血案」的看法和我們香港不同呢?小編恍然大悟,於是把搜索範圍擴展到「可能未去到上報紙的萬聖節恐怖經歷」上。
最後結果沒有令小編失望,有不少網民在萬聖節都曾經遭遇變態漢經歷,而且案件數目是數以百計,絕對不可以小看,例如戴上小丑面具的陌生人突然出現在花園、被一夥戴不同面具的人拐上車、被穿怪異服裝的人用真刀追趕⋯以下小編就節錄了一個比較有趣的個案(網民名Darthmaxx66):
看到近日《真人快打X》下載包出了新角色面具魔傑森(Jason Voorhees),讓我想起在14歲萬聖節時一次可怕遭遇。那一年剛好14歲的我正處於一個「應否停止玩Trick or treat」的尷尬位。當時我很多同學已經厭倦Trick or treat"笨小孩玩意",又或者他們的父母不再讓他們夜遊。我和父親商量過後,也決定那一年會是我人生最後一次Trick or treat。
於是10月31日晚上,我穿上父親為我準備的喪屍裝,拿住一個枕頭袋作糖果籃便獨自上街。由於是最後一年,我就像瀕臨破產的推銷員般,挨家挨戶地拿糖果,總之愈多愈好。天還未黑,我的枕頭袋已經滿了¾,但我仍然沒有停下來的打算。
就在此時,一輛黑色貨車突然駛到我旁邊時停下來。
一名身穿黑衣,頭戴傑森面具的男人由車廂走下來,面向著我。
「很酷的傑森裝。」我嘗試表現得友善,然後用最快的步速離開。
「喂,喪屍,你想要些糖果嗎?我這裡有一整袋!」他用膠袋攔住我的去路,膠袋裡頭是一大堆糖果。大家要記得我當時只有14歲,還是一個笨小孩,於是讓那個陌生人把數夥糖果倒進我的枕頭袋。
「記得要盡快把糖果吃光,你一定會愛上他們。」欖球面具背後發出猥瑣的笑聲,然後便揚塵,留下我一人在街上打冷抖。
其實那一刻我理應立即飛奔回家,但看到還有數條街便掃完一整區,於是繼續走下去。
但在問多三四户家人拿糖後,一陣不舒服的感覺突然由我腦海發出,再像電流般流遍全身。當我回頭一望,發現那輛黑色貨車就在離我不到十米的地方。
被我察覺到他的存在不單沒有使他退縮,反而愈駛愈近。每當我去過一家人拿糖時,出來便會發現他離我又近了數米。不一會兒,那輛車已經近得我可以看到那個假扮傑森的男人,坐在車上用那雙不懷好意的眼睛凝望著我。
我的心臟跳得愈來愈快,神經愈來愈繃緊。直到某個點,我終於承受不了身後傳來的壓力,拔足狂奔,一口氣跑了好幾條街。那一刻最讓我感到恐懼的是,那名男人也擺脫偽裝,踏油門從後追趕住我。幸好我及時跑入附近一片樹林,由山路回家。回到家後,因為我實在太疲憊,把枕頭袋擺在廚房便走去睡覺。
第二天早上,當我醒過來時發現爸媽臉色凝重地看著我那個枕頭袋,手中拿著那幾顆傑森給我的糖果,見我醒來便質問我那些糖果從哪裡來。我向他們說起聽晚被車追趕一事後,他們嚇得立即報警。我想你們也猜得那幾顆其實是藥性極強的"安眠藥"。
但我想整次經歷最讓我不安的地方是,即使我們報警後,警方也沒有找出那名男子的真實身份。換句話說,每逄萬聖節他仍然在街道徘徊,等待那個會吃下安眠糖果的小孩⋯
當小編寫到這裡時,已經是31號晚上6時。由於工作關係,小編今晚應該不會到街上慶祝,但你們會嗎?如果會的話,小編希望你們記得在萬聖節狂歡的背後,始終有一些黑暗的東西在蠢蠢欲動⋯
「它」可能是怪物,亦可能是人心。

四篇關於各種犯罪的小文章

今年2月18日,美國荷里活一所醫療中心突然被一隻名叫Locky 的加密勒索軟件攻擊。CT掃描機、化驗室儀器、負責藥物分配和儲病人資料的電腦一一被莫名奇妙地鎖上,醫院運作一度陷入癱瘓。被耽誤的診療危及大批病人的性命,全體醫護人員對於未能理解的狀況也變得茫然失措。畢竟他們一直以來面對的病毒都是在人體上,而不是電腦。
為了確保病人的安危,傻呼呼的醫護人員最後據照勒索軟件的指示,交附了400個比特幣(約14萬港元)作贖金,醫院運作才得以恢復正常。
然而,類似的情況絕不稀見。
根據美國電腦雜誌idigitaltimes統計,單是在2月16日,亦即是Locky首攻擊日,全世界便有超過400,000個電腦系統收到感染,其後以每天60,000 宗新感染速率急速上升,並在全球迅速蔓延,當中美國、台灣、日本為三大重災區。
香港在3月時也受到Locky大舉攻擊。由3月16至18日短短數日間,便有15宗Locky感染個案,還未計那些沒有通報的案件。受害者主要為中小企業和非政府組織,亦有數十間學校因被Locky感染而沒法正常運作。
究竟這隻橫行霸道的Locky是什麼來?!
Locky為一加密勒索軟件,同類型的惡意軟件還有Cerber和CryptoWall 。他們主要透過濫發詐騙電郵和入侵網站來散播病毒。當用戶不慎打開電郵附件或網站超連結,便會自動下載 Locky 檔案到你的電腦。
Locky會加密所有受感染電腦的檔案,並在副檔名加上".locky",只有當受害者向駭客支付一定金額的比特幣贖金,通常由$400至$14000港幣不等,檔案才可恢復正常。
Locky是如此先進,它內置多國語言程式,會自動探測受害者電腦的語言設定,自動調整到對應的語言,讓你清清楚楚明白身陷的困境,實行"本土化"。另一方面,你不知道比特幣是什麼?也沒關係。Locky會提供大量資訊,教導你如何下載比特幣錢包,在那裡可以買比特幣,怎樣匯錢給駭客。平常軟件的客戶服務也沒有那麼體貼!
雖然在6月初,操控Locky的殭屍網絡Necurs Botnet因不明原因曾經一度停止運作。但近日有電腦安全公司發現Locky以新姿態Bart Ransomware出現。然而,隨著國際安全意識提高,新病毒並沒有像年初般出現大規模爆發,可以說鬆一口氣。
所以危機真的解除嗎?
大家不妨回想起以上段落的內容,問問自己究竟清不清楚「比特幣」、「加密勒索軟件」、「惡意軟件」等詞彙的意思?如果你本身的興趣或工作是和電腦相關的話,這些詞彙對於你來說一定不會陌生,但如果不是呢?如果你只是一個普通的文員、待應、中學教師、醫生、律師⋯⋯社會上大多數的人能象握這些影響住「犯罪潮流」的新科技嗎?
Locky事件不單是一次網絡安全危機,它所帶出的隱憂遠比我們想像中深遠。
愛因斯坦曾經說:「科技進步就像病態罪犯手上的一把斧頭」 隨著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步伐不休,人類已經走向無所不在的網絡世代。由智能手機到智能家居,幾乎每一項生活必需品都必連上網絡。但與此同時,犯罪分子亦都搭著這輛科技便車,將犯罪行為推到另一個層次,變得"電子化"、"企業化" 和 "機械化"。
以Locky為例,Locky雖然近來人氣頂盛,說穿了它只是數以千計的電腦病毒的其中一種,但你有沒有想過幕後散播的會是什麼人?可能由你看荷里活電話的經驗,會以為弄出這些麻煩的都是那種把自己鎖在家中地牢、患上社交阻礙的宅男宅女。
現實卻是恰恰相反。
你想像到操控這類型流氓軟件的其實是一間頗具規模的"犯罪有限公司",其總部可以是一棟樓高三層的辦公大樓,裡頭不單止裝修有氣派,而且公司架構整齊,員工職務分明,例如有的負責監控犯罪效績、有的開拓市場發展、有的專注研製病毒、有的四周招募人才,有的尋找洗黑錢門路。但因為這些公司通常設置在法律比較寬鬆的地區,例如東歐和非洲。
除了網絡犯罪企業化外,那些我們熟悉的犯罪其實也不知不覺間"電子化"。以爆竊為例子,爆竊已經比舊年代輕鬆得多了。以前的竊賊盯上某家人,需日夜監視他們的生活作息,並由房屋的周邊來確定房子有沒有人。
但多謝社交媒體的出現,現在的竊賊只知道加受害人的帳戶,再觀察受害人發佈的資料,便可得知受害人的GPS位置,家中有多少人,是否去了旅行,家中有沒有看門狗⋯⋯他們要做的是在家中監控著你,等著機會闖你家。
另外,高科技玩意也淪為犯罪工具。大家都知道美國亞馬遜公司已經利用小型無人直升機來運貨,取替貨車運貨。你下次在亞馬遜買狗糧或書本後,一部小型直升機便會出現在你家窗口遞貨給你,極度方便。
同樣的道理為什麼不能套用在走私販毒上?在俄羅斯、美國、澳洲、巴西已經出現毒販用無人機把數量不少的毒品空降到重重圍牆的監獄,再透過犯人家屬銀行轉帳。有專家相信小型無人機在走私販毒領域的角色會愈來愈重要。
以上介紹的只是少部分例子,真實情況比想像中嚴重,某些案例聽起來更光怪陸離。最令人擔憂的是,普通百姓除了享受網絡發展的便利外,例如上facebook、玩whatsapp,對實際科技認知的確不多,更不用說使用它們的潛在風險。另一方法,執法單位卻都因為資助和法律問題而在這場戰爭中節節敗退,他們甚至連暗網的黑市也未能有效打擊。
所以漸漸地,「科技發展」和「市民對科技的掌握」之間形成一個空隙,而「犯罪潮流」則由這條空隙一瀉千里,把跑不過潮流的受害人瞬間淹沒,就像那些被Locky攻擊的醫護人員、教師和老闆般迷茫。
當然,我們沒可能要求所有市民都把所有時間花在對應犯罪上,但有淺易的認識是我們第一步要做的事,這亦都是本專欄希望做到的目標。在往後的文章,我們會探討更多鮮為人知的犯罪手法和理論,希望透過這些的文章能提高大家的犯罪觸覺,不要在犯罪洪流中落單。

《文章二:為什麼他們願意穿上炸彈背心?-恐怖分子心理學》





就在過去短短一個月,全世界先後發生至少五宗恐怖襲擊,全部均由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混入各地的「孤狼(lone wolf)」所發動,合計造成百多名無辜市民身亡,過百人受重傷。由於襲擊者的行凶手法突兀且駭人,例如邊高喊「真主至大」邊駕駛貨車衝撞正在慶祝的人群,又或在不相干的示威中發現自殺式炸彈襲擊,除了人命傷亡外,在其他市民心中也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
在恐懼之中,社會大眾對於襲擊者種種反常的行為茫然不解,訝異什麼人才會狂熱得願意犧牲性命把炸彈纏在腰間,就是為了一個信念、一種信仰?究竟恐怖分子的心理構造有什麼特別之處?
一般來說,就正如前陣子的隨機殺人案般,對於身邊未能解釋的罪惡,公眾慣性地把事件歸咎於一兩個膚淺的原因,貼上一兩個簡單的標籤。在恐怖分子這一議題,他們常見的誤解有「襲擊者一定患上精神病」、「那個組織首領一定懂巫術去操控人心」,甚至筆者聽過有人把所有的錯都推給伊斯蘭教本身。
雖然伊斯蘭國真的以伊斯蘭教作思想中心,但得罪講句,現存的各大宗教其實在歷史不同的時段均犯過不同的駭人罪行,只不過我們這世代碰巧是“伊斯蘭教”罷了。而且全球有17億伊斯蘭信徒,佔全球人口23%,但犯下恐怖襲擊的佔10%也沒有,要這樣怪責伊斯蘭教是不公道。
另一個錯誤的觀念是人們認為所有恐怖襲擊都是由一個至數個領袖去策劃,而他們又有魔力去驅使信徒做自殺式的行為。然而,有研究指出我們口中不少恐怖組織領袖,例如本・拉登,其實都只充當"精神領袖",用自身的存在去穩固信徒的信念,但本身參與的行動其實很少。你覺得每天都在躲避美軍狙擊的他,還會有空暇時間策劃襲擊嗎?
「恐怖分子的真身」
現在發生在歐洲的恐怖襲擊,其實是由我們稱為「孤狼」的狂熱信徒犯下。有別於我們看電影那種每天和首領秘密聯絡的生活,這些襲擊者和伊斯蘭國本身的關係很微弱,甚至連幹部也沒有真正接觸過。他們可能只是在網上持續吸收伊斯蘭國的報道,或者瀏覽由他們操控的論壇,之後便決志成為「殉道者」。在犯罪學上來說,孤狼遠比其他恐怖襲擊難於防避,因為他們可以是任何一個人,可以是你的鄰居,也可以是你的朋友。
你可能會質問在缺乏親身洗腦下,這些培養狂熱信徒有效率嗎?當然效率一定不及當年令數千信徒自殺的人民聖殿大。但我們換個角度想,假設一個網站每日有過萬人瀏覽,其實只要有一個人成為「殉道者」,便足夠發動一次撼動歐洲的襲擊了。
縱使如此,這仍然不代表那些殉道者都是"精神有問題",相反很多心理學研究指出雖然大多數恐怖分子都有「特徵性格」,例如對社會抱持憤怒,又或性格衝動急躁,但他們百分百肯定是是"神志清晰、有思考能力的正常人"。
所以為什麼這些"正常人"也會犯下屠殺無辜這一滔天大罪呢?
要解釋這一現象,我們可以由兩個角度看。首先,心理學己証明人類天生有施展極端暴力的潛能。舉例來說,著名的史丹福監獄實驗(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便展示出一個看似普通的社會人一旦被社會賦予「壓迫者(獄吏)」的角色,他一樣可以對無辜的人(其他參加者)施下最殘忍的暴力。另一個例子是米爾格拉姆實驗,同樣証明正常人也可以為了服從權威而向無辜市民大下殺手。
雖然以上實驗說明了所有"正常人"有潛在暴力因子,但不足以解釋ISIS襲擊者的極端行為。畢竟環顧世界各地的社會糾紛,會用如此殘暴的方式解決問題的人始終估很少數。究竟是什麼因素造成這一差別?
「我群和他群」
社會心理學家Henri Tajfei在1980年便提出要衡量一個組織的成員會否為了奉行其組織的"信條"而不擇手段,取決於他們對組織的認同,和對其他組織的不認同。
簡單來說,人類天性便習慣把四周的人劃分「我群」和「他群」。一般而言,人們都偏心於「我群」,對「他群」則採取漠不關心,甚至冷酷對待的態度。而究竟他們對外界有多冷酷,則取決於該組織如何塑造信徒對於外界的認知。
曾經有調查發生即使在美國、以色列如此文明的國家,仍舊有過半數市民認為即使軍事行動有機會殺害數百名他國的無辜市民,但都是"正確的方式"去消滅危害自己國家的組織。連文明國家的人也是這樣,更不用說那些被伊斯蘭國洗腦的成員。
所以伊斯蘭國要令信徒自願為組織殺人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只需加深襲擊者對伊斯蘭國的認同和對西方國家的蔑視就可以了。更加具體的步驟例如:
1) 提昇成員對組織身分的優越感:告別他們是少數被選中的人,他們比"平凡人"聰明和幸福,只有伊斯蘭真主才救贖他們
2) 讓灰色地帶消失:灌輸一個非黑即白、敵我分明的簡約世界,支持伊斯蘭國的人都是正義好人,反對的一定道德敗壞的壞蛋,忽略世界的複雜性 ,並由此強逼他們切割和所有"反對者(朋友和家人)"的關係。
3) 去人性化:要說服一個信徒去殺人,先要讓他相信被殺的人沒有生存權利。除了用歪理遊
說外,還有用"非人類別名"來消減反對者的"人的身份",例如惡魔、白皮豬。
「西方政治領導人的兩難」
由於部分恐怖襲擊是由中東難民到達歐洲後發動,引發了當地居民強烈的反難民浪潮。不少人批評德國總理默克爾過於迂腐,狠評她的政策是打開門口讓敵人進人,要求把難民驅逐出境,送回來源地。
無可否認,在保安的角度來說,鬆散的難民政策真的讓襲擊者有機可乘,但是強行遣返難民,或者完全拒絕接受難民是否一個好策略,筆者有點保留。這保留可不是出於人道立場,而是實際考慮。
正如剛才所說,伊斯蘭國的動力其實是族群間的對立。我們的歧視,我們的拒絕,我們的異樣目光正正印證了伊斯蘭國向信徒塑造那個“敵我分明的未日世界”,間接使得更多人願意投身自殺襲擊行列。如果我們把少數族群遣返回中東,你認為他們在迷茫之下,他們可以投靠的對象的有誰?就是伊斯蘭國。
歐洲各國需要的是更迅速和針對性的軍事行動,鏟除伊斯蘭國的大本營,折斷他們的資金,但是任何只會加劇種族仇恨的政策都絕不是根絕恐怖主義的好方法。

《文章三:你最有機會死在誰手上?-殺人犯的迷思》




想像一下,在一個夜闌人靜的晚上,街上的店鋪早已打烊,你獨自一人在歸家的路途上。夏天的微風吹拂著你,帶走你整天工作的辛勞,好不舒服。但舒服的你沒意識到一輛神秘的黑色房車正在後方悄悄跟著你,裡頭的變態漢正監視住你一舉一動,圖謀不詭。當你察覺到自己身陷險境時已經太遲,變態漢已經快步步出車廂,用沾滿迷藥的手帕摀住你的嘴巴,你頭腦一側便昏過去。當你醒過來時,你已經被帶到不知名的地牢,地牢盡是鮮紅色的人類殘肢,你的手腳均被繩索綁得緊緊,動物彈不能。聽著由樓梯傳來的腳步聲,你已經很清楚前方等待的是什麼可怕的結局⋯⋯
多謝荷里活電影的渲染,和傳媒的誇大描述,現在的人都相信如上文描述般的變態殺人犯無所不在。不論在外國旅遊,或是獨自歸家,人們都過得擔驚受怕,害怕自己有一日會成為那些素未謀面的殺人犯的刀下羔羊,但現實真的如此恐怖嗎?
我們先不論一個人死於謀殺的概率比起其他死法(例如心臟病和淹死)的差異。假設老天爺真的要你死於一個人手上,你最有機會死在什麼人手上?究竟真實的殺人犯是怎樣子?
迷思 1:大多數殺人犯和死者都是陌生的關係
答案是一半一半。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在2013年做的統計,在已偵破的殺人案中,只有僅僅10.5%的殺人犯和受害人是全然陌生關係。實際上,絕大多數殺手和受害人是"熟人"關係,包含同事、同學、朋友、鄰居。其次關係才是家人或伴侶關係,當中死者又以女朋友和妻子占最多數。
但這只是大體數字,實際比例會因地區狀況而有所調整。例如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署統計中,亞洲地區(印度和日本)的親人謀殺案占整體比例便會比美國多。然而在治安混亂的國家,例如南美的牙買加和哥斯大黎加,你死於幫派鬥爭和搶劫的概率便急升六成有多。
迷思 2:殺人犯的動機都是不能理解
承接上一段,既然絕大部分殺人犯和受害人是熟識關係,那麼大多殺人犯的動機應該是已知,至少不會是不能理解。
有別於人們常常看的偵探小說,大多數殺人犯都是在爭執過程一時衝動,而萌生殺意。超過四成的殺人案其實在衝突中發生,當中又以金錢糾紛占最多數,其次才是感情糾紛。另一個主要殺人動機是工具性殺人,占整體24.4%。工具性殺人指兇徒是出於實際用途殺人,而非感情因素。它們主要是另一項犯罪的副產品,例如爆竊時被屋主發現,強姦犯殺人滅口,又或者是幫派衝突時被亂刀砍死。
迷思 3:殺人犯都是神經病
首先,世界各地研究均指出患上精神病人對比心理正常的人,他們犯下謀殺的數量很低,佔整體一成也沒有。而且隨著我們的醫療體制愈來愈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每年以3%下降中。另一方面,人們常常泛指的"精神疾病“其實種類繁多,亦有溫和及嚴重之分,所以用一個空泛的詞語去一竹篙打一船人是不公平的。
相反,聯合國指出超過四成殺人犯在行兇前有吸食毒品,或有長期酗酒習慣。這些不良習慣才是驅使人們胡亂殺人的主要幫兇。
總括而言,你在街上突然被變態殺人犯殺死的概率其實很低,絕對比一輛卡車突然失控衝上行人路把你壓扁的概率低。如果真的害怕自己有天被人殺死的話,你應該留意的是你身邊那個脾氣暴躁的伴侶、有酗酒習慣的鄰居、常常爭吵的同事。
縱使上述的"殺人犯冷知識"我們聽起來很有趣,但如果對犯罪弄錯概念的是執法部門,其後果可以非同小可。以防範恐怖分子為例,在911事件後,由於雙子塔墜下的情境太過深刻,嚇得美國政府把防範恐怖襲擊的資源主力投防在機場上,但根據實際統計,大多數恐怖襲擊其實以行刺、汽車炸彈和挾持人質方式發生,挾持飛機是很少數。一個執法部門的資源是有限的,如果他們把過多保安資源放在"印象中最多犯罪的地方",而不是"統計上最有機會發生的犯罪",這就可能形成"吃力不討好",甚至出現"保安漏洞"等局面。
所以面對殺人犯問題,究竟我們政府應把資源放在街上巡邏,防止近來被媒體吵得很熱的"隨機殺人案"上,還是從教育、防家暴、毒品和酒精管制入手?這問題實在值得我們思考。

《文章四:重新崛起的生物犯罪學 - 如果罪犯真的沒有自由意志?》




筆者最常遇到人們對犯罪學的誤解是,只有"心理學"才會扯上犯罪研究。而事實上,犯罪學只是從事研究犯罪一個很籠統的稱號。正如很多"母學科“包含很多“子學科”,例如經濟學有"宏觀"和“微觀"之分,"犯罪心理學"只不過是"犯罪學"其中一個分支,還要是一個很小的分支。
真正像古代神刀般能把犯罪研究一分為二的問題是:"究竟罪犯是受先天因素,還是環境因素所驅使?"先天因素可以指演化論、基因、大腦結構、體內化合物平衡;環境因素則指心理效應、社會結構、經濟和教育。相信前者的我們稱為"生物犯罪學",而偏好後者的我們稱為"社會犯罪學"。
當然你未必會聽過"生物犯罪學"這一名詞,即使你是研究犯罪學的也很少聽到,因為我們二十世紀整個解讀犯罪行為的模式都建立在社會和社會學的模式上。我們相信犯罪是經濟和社會結構出現問題的徵兆;犯罪是一學習回來的產物,容易受朋輩和傳媒影響;良好的家庭和教育可防止青少年犯罪;不良的標籤會使一個人犯下不良的行為。這些理論不單止經過科學方法驗證,而且聽起來也"很合乎常識"。
相形之下,生物犯罪學就像大學舞會中的怪咖,不單止沒有人賞識,而且讓人避之不及,仿佛一說話就會令人不安。這倒不能怪責學者和傳媒,因為生物犯罪學過去的歷史真的跌跌撞撞,錯誤百出。
最早犯罪生物學的研究,開始於1871年的義大利,由一名叫朗布羅索的軍醫提出。朗布羅索在一所精神病犯監獄擔任精神科醫生,每天的例行工作不外乎解剖死刑犯的屍體,清理容器。直到某天清晨,當朗布羅索解剖一名大盜屍體時,在小腦的位置發現一個奇怪的凹位。
這一凹位像上帝啟示般大大改變了朗布羅索對罪犯的看法。他提出罪犯是在演化中"較低級的人種”,而從人的生理特徵可判定一個人是否潛在罪犯,例如過大的下顎、不尋常小的骨骼、飄忽的眼神。在朗布羅索之後,也有數個類似的理論嘗試由體形和腦部結構,去判定一個人是否"低等人"
縱然這種分類方式在我們眼中看來簡陋至極,但當時這種論調不單止獲得社會青睞(有什麼比侮辱罪犯為低等人種更爽?),而且也肯定了死刑的正當性(那些人是天生還需要復建嗎?) 。直到後來統計科學發展得完善,科學家才從數據中證明朗布羅索的"外表理論"是錯誤。另外,因為這種看法和二戰納粹用來逼害猶太人的優生學很相似,所以犯罪生物學在這之後也一直聲名狼藉。
另一個犯罪生物學的發展阻礙是實驗科學的局限性。到二十世紀中期,科學家先後提出染色體變異和基因排序也會影響一個人的犯罪傾向。他們嘗試透過比較同卵雙胞胎和異卵雙胞胎的犯罪行為,判斷犯罪傾向會否遺傳。另一個方法則是觀察有犯罪歷史的父母的孩子,如果他們被領養到一個健全的家庭,長大後會否也呈現犯罪傾向。
但重點不是這些實驗的結果支持犯罪生物理論與否,而是我們單從描述已經看得出,要進行這些實驗的年期是多麼長,而且參與者又是多麼難找,以至於它們的結果常常被外界質疑,難以獲得認可。
然而隨著科技發展,我們愈來愈掌握人體神經結構的運作,愈來愈多實驗也可以在實驗室內完成,分子與行為遺傳學在科學地位日益高漲,犯罪生物學也得以重新成長,並逐漸獲得社會認可。
被《新科學人》評為年度好書的《暴力犯罪的大腦檔案》便介紹了當代神經犯罪學的重大發現。作者洪蘭除了提及一些我們己確定的犯罪生物學,例如腦部腫瘤增生會加劇一個人暴力傾向,還清晰地證明人腦的前額葉皮質、杏仁體、海馬迥、顳葉的過度活化或弱化會如何抑制一個人的智力發展、減低情緒控制力、甚至失去恐懼的情感,繼而使他們變得暴力或更大膽去犯罪。
但是未必所有人都樂於見到犯罪生物學成長,因為它的崛起為社會帶來一個頗令人不安的問題:「如果那些看不見的生理因素可驅使一個人犯罪,那麼我們的法律刑罰還有依據嗎?」
大家要知道我們的法律是假設了每個人也有充足的自由意志,但如果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呢?這是一個頗衝擊社會價值觀的問題。假設一個殺人犯因為前額葉腫瘤變得有暴力傾向,而切除它真的會使犯人恢復正常,嬌正價值觀,而這也是唯一的治療方法,那麼他還要為根本不能控制的行動負上責任嗎?
這個問題可以由兩個角度看。第一,一個人由出生到犯罪是一連串複雜的過程組成,涉及大量社會和生物因素間的互動。犯罪生物學的崛起只是確立生物和社會因素是一個對等的關係。雖然完全由生物因素引致的殺人案件是有,但還是很少數,所以我們的法律體制暫時可以鬆一口氣。
第二,法律的體制應該隨科學發現而改變,這是歷史必然的過程。環顧人類歷史,不少錯得離譜的判決方式一度主宰司法體制,例如歐洲的神裁法,或中國的滴血認親,但後來都因為科學發展而被廢除,引入現在可靠的鑑證科學。
假如神經因素影響人的行為遠比預期大,那麼我們必須接受這一事實,並不是逃避它們。值得慶幸的是,我們的基因工程愈來愈先進,控制不同行為因子的能力愈來愈高。有科學家預言在不久的將來,重複犯罪有機會像癌症和憂鬱症般變成一種臨床病,可以透過醫學來篩選並用藥物來治療。那麼到時我們的法律體制需有一場劇變,但結果是絕對值得的。

心得

會喜歡上暗網
最初應該只是單純喜歡瀏覽海龜湯、都市傳說
之後在偶然間認識了恐懼鳥這個作者
就買了他的第一本書《DEEP WEB FILE # 網絡奇談》
裡頭不外乎就是在介紹暗網以及深藏裡的許多故事
雖說我沒真得進去過(我會怕QQ),所以真實性有待考量(?)
不過這世界上有亮就有暗,我們看不到,並不代表它不存在。

那些由Deep Web浮出來的故事


好吧,在故事開始之前,我們不妨先來一條哲學問題:「自願被吃的豬」。
問題的內容大致如下:假設在不久的未來,科學家為了解決食肉的道德問題,用基因工程發明了一頭會說話的豬。這頭豬不單止會說話,而且不會感到任何痛楚,更加令人震驚的是,牠有一種很強烈而且很古怪的使命感:就是牠一定要被人類吃用。對啊!被人類吃用是牠生命中最高的榮譽,牠臨被你屠宰前還會展露出最真心、最開心的笑容。如果你覺得太殘忍而選擇不屠宰牠們,牠們可是會覺得很空虛和很絕望呢!在這種狀態下,科學家是不是解決了吃肉的道德問題呢?


淺談- Deep web












若在網上搜尋,「暗網」將會出現很多的搜尋資料
無論是影片、介紹、甚至登錄方式、以及有人記載進去過的心得、故事等…
究竟哪些是真假,只有真的親眼見證過才知道。
基本上還是建議大家

不要輕易嘗試進去暗網。
不要輕易嘗試進去暗網。
不要輕易嘗試進去暗網。

對,這個很重要,所以我說三遍-.-